法庭:佔旺區打記者 男子判囚賠款

【本報訊】香港電台記者兼節目主持麥嘉緯,去年十月四日在佔旺區採訪時,遭一名報稱商人的男子多次揮拳襲擊,導至眼鏡飛脫及眼角受傷。涉案商人蘇士傑(五十六歲)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傷人罪,昨被判監四星期,兼要向事主及港台賠償眼鏡及米高峰損失,共三千三百九十五元。案情指當日下午約一時,事主麥嘉緯(卅一歲)在旺角奶路臣街近彌敦道交界採訪集會情況,被告指麥的攝錄機放得太近他,多次拳擊麥的臉部。

案件編號:KTCC 535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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