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性侵親女誕嬰 父囚80月

【本報訊】中年地盤信差離婚後與女兒同住,前年趁酒醉與熟睡的十七歲女兒性交,並令女兒懷孕誕女。他早前在高院承認亂倫罪,昨被判監六年八個月。法官判決時痛斥被告是無恥懦夫,一手毀掉自己家庭。而創傷報告顯示事主原來已被侵犯多年,現在更出現創傷後抑鬱症狀。法官直指公眾或會覺得本案刑期不夠阻嚇作用,但法庭判刑受法律限制,建議立法機構考慮調整控罪的最高刑罰。

事主性格大變學業倒退

現年五十八歲的被告,承認在一三年十月,與當時讀中五的十七歲女兒X亂倫。心理學家在X的創傷報告透露,X由中一開始,已發生半夜被脫褲之事,因被告嚇她說母親會不要她,令X不敢求助,而X原來開朗的性格亦自此大變,學業成績亦一落千丈。在今次事件後,X仍被憤怒及憂慮所困,並對與異性交往極為抗拒。

辯方求情指被告被捕後其智障的妹妹自殺身亡,年老母親要住老人院。但法官指這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怒斥被告服刑後便可重獲自由,X卻不知何時才能走出他製造出來的籠牢,又指亂倫罪的最高刑罰為十四年監禁,本案以十年作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最後將刑期減三分一,判囚六年八個月。

案情指X在一三年十一月停經,想起一個月前某夜醒來,發現被告曾睡在她身邊,內褲被脫掉,腹部及下體疼痛,私處更有怪異液體。X後來證實懷孕,被告着她去深圳墮胎,X把事件告知母親並報警。X在去年七月誕下一女,現已被人收養。

案件編號:HCCC 50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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