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查收不查捐 料放生戴耀廷

【本報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兼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早前被揭多次以匿名方式向多個港大機構合共捐款一百四十五萬元,部分作佔中相關用途,可能違反大學相關規定,當中卅萬元經時任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接收,港大其後成立核數委員會調查事件。

校委會下周定陳文敏責任

據了解,核數委員會已完成調查,港大校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三召開特別會議討論調查報告。消息指出,報告主要分析港大收取有關捐款時有否違反相關的指引及程序,故即使發現有問題,亦只會是陳文敏等收款人須承擔責任,捐款人戴耀廷極可能可「甩身」。

消息又說,港大校委會早前因應有關調查,押後處理陳文敏升任港大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的事宜,若校委會下周三認為陳文敏毋須為事件負責,校委會隨即會在本月卅一日的例會重新處理其任命。

曾向廉政公署投訴佔中捐款醜聞的屯門區議員陳雲生表示,港大是由公帑資助的大學機構,應向全港市民交代責任,否則家長將子女送入港大讀書前應三思。他又說,即使港大決定「放生」戴耀廷等人,廉署及警方等執法機關亦不可讓其「甩身」,包括策動違法佔領行動、教壞學生、以及不務正業長期放假搞政治的責任,「錢係經佢手捐嘅,就算你冇賣毒品、冇吸毒,有份運毒都係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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