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控方指周凱亮殺人 圖奪父母財產

大角咀夫婦被殺及肢解案踏入尾聲,控辯昨於高院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開始指引陪審團,預計可於周五退庭商議。控方指本案雖涉及恐怖及肢解情節,但陪審團需憑常識去考慮案中證據,再斷定兩被告是否謀殺罪成;控方指兩死者於短時間內死去,單憑首被告之力不能同時殺害父母,故次被告正是其拍檔。辯方則指兩名被告當時的精神狀況抗辯,並傳召專家以證明,首被告被指精神失常而殺人,次被告則被指智力較低,未有能力執行複雜的殺人計劃及獨自進行肢解。

控方陳詞指,從兇案現場搜出的的電腦MSN對話紀錄、床底檢獲的購物清單、閉路電視拍到兩被告購買不同殺人工具的片段等種種證據,均顯示首被告周凱亮(卅一歲)及次被告謝臻麒(卅七歲)在案發前五個月,已開始計劃殺害首被告的父周榮基(六十五歲)及母蕭月兒(六十二歲),亦有證據顯示其中一個殺人動機是周覬覦父母的財產。

質疑首被告欺騙醫生

控方續指,周的兩名精神科醫生均指周因精神失常犯案,但說法明顯不一致,其中一名醫生更指周在面見的尾聲時,突停頓約十秒及自言自語,該醫生指周當時可能「扮嘢」要令醫生相信周有病。加上其兄長周凱膺亦指周喜愛操控他人心理,因此周可能為求減輕罪責而欺騙兩名醫生。至於謝,向警方作錄影會面時,最初否認有殺人,後來改口招認,謝在庭上解釋因當時太累及頭痛所致。控方指謝智商較低但非愚蠢,謝在錄影會面的表現與庭上自辯時明顯不同,陪審團需考慮謝在庭上顯得很幼稚的行為是否扮出來。

次被告表現「像個孩子」

周的律師陳詞時指,控方未能證明周是為錢犯案;又指周憎恨父母,只需搬走便可,但他卻以弒父母來解決問題,行為明顯不正常,故應受精神失常所影響。謝的律師則陳詞指,要進行如此冷血兇殘及複雜的殺人計劃,需要像周一樣的「邪惡之人」才能做到,而且又要獨自進行肢解,故此周不會找像謝一樣頭腦簡單的人做拍檔。律師又指,謝在庭上用了數日時間抗辯,期間一直表現得「像個孩子」,若他是扮傻,不可能會維持到如斯長時間。

案件編號:HCCC 37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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