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萬婦女人工受孕 多因丈夫不育

【本報訊】港人遲婚和生活壓力大,不育問題困擾不少夫婦。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最新數據顯示,二○一三年有九千九百七十二名女性接受共一萬二千八百五十六次生殖科技程序,以求成功「造人」,當中不乏年逾五旬的高齡求助個案。不育主因多出在男性身上,令妻子需尋求輔助生育,當中十三人更因丈夫無精子,須接受他人捐精,較一二年的六宗高出逾一倍。

接受生殖科技治療的女性以年齡介乎卅一歲至四十歲佔最多,少數年齡在四十六歲至五十歲女性也希望透過此方法生兒育女,更有一人逾五十歲仍渴望圓母親夢。各種療程中,以體外授精(IVF)人數最多,其次是夫精人工授精治療(IUI)和凍融胚胎移植。

13人需由他人捐精

不育個案大部分出於男性問題,一三年有二千四百四十五人因此接受生殖科技治療,其中一千零七十七人需要接受夫精人工授精治療,有十三人因丈夫無法製造精子,需由他人捐精,進行共廿七次治療。

香港大學外科學系榮譽教授姚銘廣指出,男士無精子主要先天性因素影響,例如基因出現問題,無法產生精子,但暫時未有數據顯示本港男性無精子情況嚴重。此外,男性曾患睾丸或輸精管發炎,亦可令輸精管阻塞,但可透過治療使輸精管暢通,亦可從睾丸中抽取精子,注入妻子的子宮,令妻子受孕。

穿緊身褲或損精子質素

據了解,仁安醫院留意到近年男性精子質素轉差情況,主要因遺傳病、穿過緊的褲及經常焗桑拿引致,故今年初成立精子銀行,接受男士捐精。

此外,《人類生殖科技條例》列明,除非基於醫學理由,任何人不得藉生殖科技選擇胎兒性別,惟近年仍有不少廣告「走法律罅」,稱可安排到海外進行相關服務。食物及衞生局向立法會建議修例,就公布或分發推廣選擇性別人類生殖服務的廣告,訂立一項新罪行,將界定性別服務選擇的含義,禁制包括互聯網的任何媒體刊載該類廣告。如有證據證明,本地網頁版主或營運者均可能要負刑責。當局建議初犯定罪可處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再犯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修例內容本月六日刊憲,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日後若接獲相關投訴,有需要會轉介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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