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到澳洲工作假期的三十一歲香港女子黃佩珊,涉嫌於去年八月在昆士蘭危險駕駛導致兩名當地男子死亡。意外後一直被羈留的她昨在布里斯本地區法院應訊,她在初級聆訊中向法院申請保釋,但法官考慮到她一旦罪成會被判入獄,又認為她潛逃風險大,故拒絕其保釋申請,當地法院將會排期開正式審訊。
檢控官在庭上指,事發時黃佩珊超速駕駛,且越過對面行車線,更在駛越一個小坡後仍未駛回原有行車線。不過,黃的辯護律師反駁稱,雖然黃所駕駛的車輛意外時在錯誤的行車線,但有沒有超速值得商榷。
辯護律師替黃申請保釋時指,她願意交出護照及承諾不會駕車,但法官稱考慮到黃一旦罪成會被判入獄,且棄保潛逃風險非常大,故拒絕申請。去年八月廿一日清晨,黃女與另一名參加工作假期計劃遊澳洲的香港女子,在北昆士蘭一條高速公路上駕車時疑越過雙白線,迎頭撞向一輛私家車,兩女受傷但不嚴重,但被其座駕撞到的私家車上兩名男子則當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