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檢控貪曾要考慮政改?

可以設想一下,從政治的角度猜測貪曾案之調查和處理為甚麼拖了三年沒有下文,這裏會否牽扯朝廷和香江府衙考慮香港目前政改之形勢。如果有牽扯,那就首先要假設貪曾的案子十分嚴重,有足夠的證據不能不檢控,而一旦檢控,影響很大。

因此,必須考慮時機,在香江政改問題十分複雜、棘手、打得不可開交的情況下,如果公布檢控貪曾,將會注入一個「火上澆油」的變數,對朝廷和香江府衙推銷「必須保障愛國愛港陣營長期執政」、「有篩選」的政改方案、爭取民意支持很是不利。因為貪腐特首曾蔭權正是朝廷欽定的「愛國愛港人士」,這令朝廷「堅持的原則」成了一個醜陋的註腳,更難說服香港民意心悅誠服的接受朝廷的有篩選的方案是個好東西,不利說服香港民意對政改「袋住先」。

從這個角度考慮,這段時間公布對貪曾案子的處理,對他刑事檢控當然就「不合適」也。反正已經拖了三年,再拖幾個月何妨?如果上述假設不錯,那就可以推斷,貪曾的案子「夠料」檢控,朝廷和香江府衙也不會對他真的「包庇」下去。如果貪曾案不夠料檢控、不必作政治考慮,只需「依法辦事」,盡可隨時公布甚至早已公布也。

今次政改的主題是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在朝廷看來,「一國兩制」框架下,香港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無論怎麼變化,無論是小圈子選還是一人一票選,都是朝廷命官,香港人也如是觀。回歸以來朝廷欽定、小圈子選舉了三位特首,香港市民無參與權,這已屬不幸。更大的不幸是朝廷用自己的「愛國愛港標準」為香港挑選了一個涉嫌貪腐的特首,現在還要用這個香港人無法「理解」的標準為二○一七年的普選特首先行「篩選」候選人,這等時刻若公布檢控貪曾,那就真有些自找麻煩,「政治不正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