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日前對調查拖了三年沒有結果的貪曾案再次提出幾點重要批評,一是此案拖了這麼久難以置信;二是此案長時期延誤令證據質素降低;三是若因此最終達致檢控,法庭有機會因調查延誤而引起偏見,對一旦定罪的人予以減刑;四是這種情況一旦發生,會令公眾害怕有邪惡的東西再發生,破壞公眾對法制有效彰顯公義的信心,不利法治。除此之外,江樂士還質疑負責調查此案的香港廉政公署是否已形成「延誤文化」,促請新上任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譚惠珠對此查出成因,確保有所改善。
一個「拖」字,是今次曾蔭權涉嫌貪腐案調查的最大特點,也是這個「拖」字極大的傷害了公眾對香港法制的信心。試想,這類案件的調查及處理若主角不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會拖這麼長的時間無下文嗎?時下,廉政調查已經完成,如何處理、是否檢控、怎麼公布由律政司決定。然一個多月前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在立法會「翻炒」他的前任薛偉成一年半前之說法,曰「很快」就有決定,讓人覺得又在「信口開河」,忽悠公眾。
此案拖了甚久,令公眾對香港法治失去信心,涉及兩大層面,一是質疑香港自身的司法和法治是否出現了嚴重問題,箇中有沒有為貪曾提供保護傘者?二是貪曾的案子若涉及內地官商貪腐,形成「共腐結構」,香江司法系統是否能「獨立行事」、「依法辦案」?是否必須顧及甚至聽命「上面」的安排,香港法治是否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已失去獨立性?
第五代正勇猛打老虎,一再聲言不會有禁區,不管涉及甚麼人,第五代也已拿下了比曾蔭權地位高得多的幾個大貪。不過第五代打老虎還十分講究部署、節奏和掌控,貪曾的案子若涉及內地官商大貪而展開檢控開審,是由香港法庭辦理,朝廷要考慮內外配合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