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官「李小龍」拉涉賄學神

九十後學神路試撞壆,「大牛」塞考牌官涉行賄被捕。一名從內地移居香港十二年的青年,昨晨在何文田應考輕型貨車路試時,考「掉頭」時車尾撞及路壆,疑恐考試「肥佬」,竟掏出五百元塞予外號「李小龍」的運輸署考牌主任。該名貌似武打巨星李小龍的考牌主任當場拒收,更秉公處理報告上司及報警處理。學神被帶署扣查後,案件將交由廉政公署跟進。

被捕青年姓梁(廿二歲),報稱地盤工人,據悉他十二年前由內地移居香港,居於旺角山東街一個劏房單位。現場消息稱,梁為愛車之人,他在其facebook曾與電單車合照,在街上看到心儀辣車也拍照及上載fb。梁早前透過一間駕駛學校學習駕駛輕型貨車,昨晨在何文田天光道駕駛考試中心應考路試。

倒車撞壆恐「肥佬」

昨晨九時許,梁抵試場後駕駛客貨車,入職一年多的姓黃(卅歲)運輸署男考牌主任負責監考。黃着梁將車駛離考試中心後,未幾在常康街附近一條掘頭路,測試其以「三手軚」掉頭技術。消息稱,有人在該處考掉頭路試,倒車時車尾卻撞到路邊石壆,疑恐考牌「肥佬」,竟掏出一張五百元鈔票,塞予黃。

黃見狀即拒絕,梁惟有將錢收回,當返抵考試中心後,黃即向上級報告事件及報警。梁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警方到場調查後將他拘捕,案件並交廉署跟進。廉署發言人表示,根據政策,廉政公署不會評論案件,在接獲貪污投訴而有足夠資料,廉政公署定會依法跟進。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案件現交由警方處理,運輸署已為考牌主任制訂相關指引處理類似情況。該署考牌主任每天開工前須經過抽籤,才知當日派往哪個試場監考,有關措施是用以杜絕考生,或有機會串通考牌官。

香港商用車輛駕駛教師協會主席鄭楚光表示,本港五、六十年代學神賄賂考牌官取得駕駛執照的情況甚常見,但七十年代後,有關情況少之又少,尤其是土生土長香港人,不會以身試法,不排除部分內地來港新移民因兩地考牌情況不同,以為有錢便「有求必應」。

同類案件需判囚

一二年九月,一名姓張男學神聲稱在內地賄賂考牌官屬正常做法,考輕型貨車路試時送一千元利是給運輸署考牌官飲茶,觸犯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裁判官當年判案時指,若考牌官收賄款將車牌發予不符資格的人,可造成嚴重後果,重判張入獄八個月。另外,○六年五月,一名家庭主婦在何文田考車牌時,突將一封五百元利是給予考牌官,考牌官拒收並向當值主任匯報,廉署接手調查,婦人在法院承認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被判囚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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