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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射燈:虛假陳述申許可證 串謀欺詐可判監

放租人溫先生在與記者首次見面已預備租約,惟有關租約除了錯字百出,亦寫有大廈、樓宇等字眼,儼如一張住宅租約。法律界人士提醒,放租地址供他人作申請許可證用途,此行為等同欺詐政府部門,如被判罪成,可判處監禁。

非真正居民 不能享特權

「如果冇呢張租約,車主就享用唔到特權,可以通行管制道路,以欺騙手法得到通行特權,無論是放租人抑或車主都係串謀詐騙運輸署。」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雖然難以輕言斷定租約真假,但若並非真正居民,卻申請居民用的許可證,輕則違反申請許可證時作出虛假陳述,可被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重則即觸犯串謀詐騙,最高刑罰可被判監十四年。

運輸署發言人稱,假如申請人於申請表作出虛假陳述,除觸犯法例,署方亦可取消有關許可證。署方會與警方保持聯繫,協助監察許可證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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