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勞工處已就亞洲電視拖欠員工十一月份薪金完成初步調查和審視證據的工作,正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根據相關條例,如僱主在工資期屆滿後七日仍未支薪及未有合理辯解,便屬違法,欠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亞視今年九月也曾拖欠八百名職員及藝人薪金逾廿日。
亞視慣常於月底發薪,發言人證實截至昨日仍未能發放十一月份薪金,又指管理層正與股東積極協商,希望盡快解決問題。勞工處指,已向亞視發出勸喻及警告,並呼籲遭拖欠薪金的亞視員工,到勞資關係科提出申訴。勞工處亦特設專線,讓亞視員工查詢權益問題。勞工處強調,一向對拖欠僱員工資的僱主採嚴厲執法行動,如有足夠證據指示僱主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必提出檢控。此外,如證明涉事公司違例欠薪是因董事或負責人同意、縱容或疏忽造成,亦會檢控有關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