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學民思潮的「絕食」者,繼已停止絕食的黃之鋒後,聲稱聽取醫生勸喻飲用少量「電解質飲品」。至撰寫本文時,仍然只飲清水的,相信僅剩一名絕食者。
本欄已說明「電解質飲品」可能包含的成分,除鈉、鈣、鎂等電解質外,不少更含能量,包括葡萄糖。絕食人士喝了此等「電解質飲品」吸取能量,就無法稱得上是絕食。因此,學民思潮成員既然公開表明絕食,便得公開交代喝了甚麼「電解質飲品」,均均真真,以免市民受誤導,同情及支持那些喝了含能量飲品代替吃米飯的「A貨絕食者」!
學民絕食者的說辭包含兩個條件:「聽取醫生勸喻」及「少量」。為何要提「少量」?原因或是心裏有鬼——知悉「電解質飲品」含有葡萄糖,故自我引爆只是喝了「少量」,以求開脫!常言道:「少時偷針,大時偷金」。他們以學生身份搞政治,面對「同情心爆棚,但懵到入心」受眾,或靠說低級謊話過關;若香港他日由他們話事,面對世界級受眾,那時又憑甚麼世界級謊話過關呢?
至於「聽取醫生勸喻」說辭,就更加牽強。學民思潮成員動輒高舉個人權利,難道飲或不飲甚麼,都非由個人自由意志決定嗎?
因此,即使聽取醫生意見後,仍是個人自決飲用「電解質飲品」,責任顯然在於自己而非醫生。醫生若對絕食政治犯執行強迫餵飼,或違醫生操守,一旦被控罪成,更有除牌之虞!由此可見,若有人堅拒進食,醫生明知後果是死亡,也不得侵犯他的個人權利,代他決定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