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會不獲續牌的亞洲電視出現變天。纏訟多年的亞視股東爭議案昨終有判決,高院法官指王征違規控制亞視,導致通訊事務管理局建議不為亞視續牌,決定接納台灣旺旺集團主席蔡衍明陣營的申請,下令亞視大股東黃炳均出售最少約一成的亞視股權,令黃不再是亞視最大股東。法官又委任兩名獨立監管人和董事進入亞視,參與亞視的管理和申請續牌工作。
按現時的亞視股權分布,蔡衍明的公司Antenna Investment Limited(呈請人)擁有47.58%亞視股權,而黃炳均名下的汛泰集團有限公司、僑光集團有限公司和龍維有限公司分別擁有10.75%、14.81%及26.85%亞視股權。法官下令黃需向獨立投資者,出售汛泰集團的股份,交易完成後,黃擁有的亞視股權將由52.41%降至41.66%。黃可選擇是否出售其餘亞視股權。
法官委任有「清盤王」之稱的黎嘉恩和Haughey兩名會計師,擔任亞視獨立監管人,並授予二人多項任務和權力,包括尋找投資者購入黃的亞視股份、為該些股份定價、物色亞視行政總裁的人選、參與亞視申請續牌事務、參與亞視管理、查閱亞視的帳目等。
法官又下令修改亞視章程,將董事局成員由十人增至十二人,以及釐清執行董事的權責,避免前執行董事盛品儒「架空」行政總裁的事件重演。法官並要亞視召開特別股東大會,委任行政總裁,兩名獨立監管人成為亞視獨立董事,出席的股東只可贊成或棄權。屆時,亞視董事局中,呈請人有四人,汛泰集團、僑光集團和龍維各有兩人,另有兩名獨立董事。
另外,通訊局因王征不當地干預亞視內部事務,重罰亞視一百萬元。法官昨下令要由王、盛二人為亞視支付該筆罰款。法官再下令王及汛泰集團、僑光集團和龍維支付訟費給呈請人。
法官表示,王對「蝕大本」的亞視作出巨額投資,但卻自稱對亞視沒有任何利益,令人難以想像。王征沒有出庭作供,黃炳均雖有出庭作供,但他並無講出全部實情。法官指,由於蔡入股亞視時,與前股東查懋聲查懋德兄弟有分歧,王遂把握機會控制亞視,王是實際控制亞視的人及幕後股東;並以黃炳均作為亞視股東,是想繞過政府禁止非本地居民控制亞視的規定。法官因此裁定,王征干預亞視,導致亞視有機會不獲續牌,損害到呈請人的利益及對其不公,因此判呈請人勝訴。
亞視發言人昨對判決暫不發表意見,並代盛氏家族發表聲明,指盛家對法官的判決是支持呈請人一方感到遺憾,將視事態發展才決定是否上訴。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發言人回應指,會向亞視了解法庭判決對其公司運作可能造成的影響,並會密切關注亞視的營運情況,確保亞視履行《廣播條例》及牌照條款的各項規管要求。
案件編號:HCMP 284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