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酒店僱主涉走法律罅

【本報訊】酒店房務員行業零散化問題嚴重,「炒散」、兼職工作比比皆是,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一項調查發現,七成酒店及旅館僱主涉嫌走法律罅,編更時刻意安排員工每做滿三星期,便停工一星期,以逃避向員工提供法定勞工保障;更有僱主屢以試工為名,以低廉酬勞壓榨房務員,有酒店要求日做八小時,僅付四十元車馬費。總會代表透露,業界存在逃責歪風,當中不乏知名連鎖五星級酒店,儼成行內潛規則。

試工為名 低酬壓榨工友

《僱傭條例》規定,僱員連續四周為同一僱主服務,每周工作不少於十八小時(俗稱「四.一八」),即可享有薪年假、法定假日、代通知金、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等勞工保障,工會上月以電話訪問三百零五名現職或前職房務員,卻發現七成僱主企圖逃避相關責任。

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組織幹事勞露指,行內存另一歪風,酒店僱主會要求工友先以試工形式上班,以便「跟師傅」學習,接受工作培訓,期間僅支付極低工資。但她強調,《僱傭條例》中並無所謂「試工」安排,僅存在試用期,認為有關行為已屬壓榨。

該會要求酒店僱主停止任何刻意終止僱員連續性契約的安排,及停止以「試工」為名壓榨工友,並向僱員補足不少於最低工資水平的工資差額。該會又要求政府正視問題,修訂《僱傭條例》「四.一八」條款,讓每周工作少於十八小時的僱員可按比例享有相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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