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之前建議立法規定男士可享有三日有薪侍產假,但由於白鴿黨黃碧雲(一舊雲)提出修訂,建議將侍產假由三日改為七日,令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要將條例草案發還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重審。事隔數月,勞顧會決定維持原判,勞福局於是將條例草案呈交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由於一舊雲堅持提修訂將侍產假增至七日,搞到勞工界議員唔知點算好,擔心支持修訂可能會得罪勞顧會,唔支持又會被指背棄選民利益。
法案委員會本來喺幾個月前完成侍產假草案審議工作,準備提交大會表決,但由於一舊雲就草案提出兩項修訂,令草案要發還勞顧會重啟諮詢程序。正當大家以為侍產假面臨「難產」嘅時候,原來勞顧會維持原判,並交由勞福局喺本月底前將草案呈交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
由於議員普遍認為僱員要喺嬰兒出世前最少三個月,以及再喺放侍產假前最少兩日通知僱主嘅要求過於嚴苛,據聞政府會就此提出技術性修訂,豁免兩日通知期嘅規定。
不過,一舊雲仍然決定提出三項修正案,包括將侍產假由三日改為七日、僱主要向僱員支付全薪、以及豁免兩日通知期。佢話,雖然明知喺分組點票下修正案一定會被否決,但佢都好想試一試。不過,佢一句「試一試」,就搞到立法會幾個勞工團體唔知點算好。
勞聯議員潘兆平話,雖然佢哋好想支持男僱員可以放多幾日假,但由於三日侍產假建議係得到勞資雙方同意,如果佢哋喺立法會投贊成票推翻勞顧會嘅決定,可能就會好似喺九四年《僱傭條例》咁,因為時任勞工界議員劉千石提出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上限增至二十三萬嘅修正案獲得通過,而喺三讀時宣布撤回整條條例草案,勞工界只會得不償失。
工聯會議員黃國健就透露,工聯會諗緊喺修正案投票時離席唔投票,換句話屆時工聯會勞工界議員鄧家彪同郭偉強都要離席。如果勞工界議員真係咁做,或者可避過無捍衞工人福祉嘅指摘,又可避免同勞顧會「唱反調」,都算一石二鳥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