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駁聯合國委會質疑 政制發展無違《公約》

【本報訊】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早前質疑特區政府,在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落實特首普選時,未有遵循委員會的建議。署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昨於立法會反駁,《公約》亦註明強調各國要按各自的文化、歷史、憲制去訂定自己的選舉方法,強調香港政制發展須按《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辦事。

各國應按自身情況行民主

提出有關質詢的民主黨劉慧卿批評,若港府決定不按《公約》辦事,根本不應加入《公約》及參與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聆訊。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民建聯李慧琼則指「各處鄉村各處例」,各國應按各自民情逐步推行民主,不應強行完全按照《公約》辦事。

公民黨郭家麒在昨一條質詢批評,政改三人組早前聲稱會向港澳辦提交的民情報告只是「拖時間」,要求港府直接向中央反映港人訴求,重啟政改五部曲。劉江華重申,三人組會將社會各界對政改的訴求和意見寫入民情報告,但強調報告不屬於政改五部曲當中任何一個步驟。

黃毓民昨於立法會提出「全民制憲,重新立約,實現真正港人治港」動議,他質疑《基本法》列明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原則無實質意義,促港府全體問責官員辭職,由常任秘書長組成看守政府,訂香港自治範圍,體現真正港人治港。劉江華批黃無視《基本法》歷史背景和特區憲制地位,亦刻意忽視《基本法》多年為港帶來繁榮穩定。動議最後在卅七票反對、五票贊成及十七票棄權下大比數否決。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