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院舍內與男童肛交 青年違感化令判入勞教所

【本報訊】因事而要入住離島院舍的十八歲青年,於今年三月與一名十四歲男院友肛交,及後因院友表示要離開院舍,兩人一度失去蹤影兩小時。院舍尋回兩人後,青年自揭曾與該院友肛交。被告早前於高院承認一項非法肛交罪,昨被判入勞教中心。

患過度活躍 曾犯盜竊

被告曾子聰,被控於今年三月七日在香港與十四歲男童X非法肛交。被告自○四年起被發現有過度活躍症,他中二便輟學,曾任髮型屋學徒及侍應,被告於一一年因盜竊罪被判感化二十個月,及後延長感化三年,被告亦因干犯本案而違反感化令。

法官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自十歲起已接觸色情刊物,被告否認是同性戀者,但曾替男童口交,並於院舍居住時亦替多名男院友口交,聲稱藉此可以感受被愛的感覺。被告透露曾結交多名女友,且與她們性交。報告又指被告對性慾有強烈追求,重犯機會高。

案件編號:HCCC 26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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