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凌駕法治 政客翻雲覆雨

佔中好比一面照妖鏡,不僅照出牛鬼蛇神,而且照出反對派政客在法治方面持雙重標準。高院法官批准延長臨時禁制令時,批評受過法律訓練的公眾人物鼓吹他人違法後承擔責任,以為這樣就無損法治,是曲解法治精神。所謂「受過法律訓練的公眾人物」,不就是那些來自法律界的反對派政客嗎?

法庭批出禁制令,本來是為佔領者撤退提供下台階,然而幕後策劃者不甘心失敗,居然以各種歪理教唆佔領者無視禁制令,繼續佔領行動。公民黨主席余若薇聲稱,法庭禁制令「由單方面提出」,不一定要遵守;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聲言,佔領者留在現場「不代表挑戰法律」。余若薇及梁家傑都是大律師出身,都曾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但在佔中鬧劇中,他們不是法治的「捍衞者」,而是扮演法治的「挑戰者」,可謂諷刺之極。難怪佔領者違法還理直氣壯,他們顯然已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

說到無法無天,曾任民主黨主席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更是當中的人辦。他親自製作所謂「拆解旺角禁制令」的單張,列舉抗拒禁制令的十大「理由」,並稱禁制令「只屬民事,可以拒接」,這些單張張貼於佔領區,教唆意圖不言而喻。更有甚者,在高院日前延長禁制令,強調法庭作出的決定必須獲切實執行後,何俊仁仍然詭辯不守法「絕非等同不尊重法治」,涉嫌鼓勵佔領者抗法,其心可誅。

政客的謬論其實不值一駁。當年終審法院法官包致金的姪女襲警獲輕判,引起社會極大爭議,有市民批評司法不公,余若薇等人聲稱「若有人過度評論事件」,就會「構成對司法機構及人員施壓」,甚至「構成藐視法庭」。當年市民只是不平則鳴而已,政客便出言恫嚇,如今非法佔領行動沒完沒了,並實實在在「藐視法庭」,政客卻自打嘴巴,胡說抗法絕不等同不尊重法治,此一時也彼一時也。都說「官字兩個口」,其實政客反口覆舌,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些「受過法律訓練的公眾人物」,對佔領事件公然持雙重標準,既暴露政客的虛偽,亦戳穿香港法治的外衣。事實上,反對派政客一向以政治凌駕法治,法治在他們眼中只是一個可搓圓扁的工具,有需要時,他們就高舉法治大旗;而當法治不符合其利益,如要求於法無據的「公民提名」時,他們就搬出「公民抗命」、「國際標準」來唬人。他們不僅獨霸「民主」,而且壟斷了「法治」的詮釋權,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事實上,如果「真普選」真是政客所說的那麼崇高,「公民抗命」可以凌駕法治,為甚麼他們不叫自己的子女走上抗爭前線呢?為甚麼要誤人子弟叫學生做炮灰呢?他們明白霸道同漠視法庭禁制令所帶來的法律後果,卻一味躲在背後煽風點火,用心何其險惡,而不少年輕人做了炮灰猶不自知,又是何其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