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歡遭入稟申賣樓抵債

【本報訊】因涉及三億元詐騙及涉嫌開空頭支票,於去年底在澳門被捕的女商人陳美歡,兩年前向內地女子杜慧珍開出多張共值一億元的期票,但無法兌現,杜遂分三次入稟香港高院向陳追討欠款。法官在今年八月就杜的第一次入稟、涉及其中四千萬元的案件判杜勝訴,下令陳需作還款。杜昨日再入稟高院,申請將陳名下一個元朗的物業出售,以抵償陳的部分欠款。

原告申請人杜慧珍,被告陳美歡(五十歲)。陳是澳門風雲人物「街市偉」吳偉的舊愛,亦是澳門新世紀酒店股東。至於原告及其丈夫,則曾投資被告的澳門希臘神話賭場,並曾借款共一億元予被告,惟雙方有錢銀爭拗,原告赴澳門報警後,被告才簽署貸款協議,並開出五張面額各二千萬元期票予原告,惟期票均未能兌現。

原告為追討上述欠款,三度向被告興訟,至今年七月,高院就首宗訴訟作出判決,此案涉及首兩張共值四千萬元的期票。法官認為被告根本無抗辯理由,直接判原告勝訴,被告要向原告償還四千萬元再加利息。

判決後仍未還款

惟被告在判決後仍未還款,原告遂向高院申請押記令,要求在被告名下一間位於元朗Yoho Midtown的物業「落釘」,於今年八月六日獲聆案官批准。原告為此再興訟,行使有關押記令,要被告交出該元朗物業予原告出售以抵債,並要被告支付今次收樓賣樓行動的法律費用。

案件編號:HCMP 287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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