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內地漢日前來港商討還債事宜,期間疑遭四名男子禁錮並毆打,警方收到消息後在大圍的村屋展開行動,最終拘捕四名疑犯,昨解往東區法院提訊,控以兩項非法禁錮罪,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十一月轉往九龍城法院再訊,以待事主進行認人手續,期間眾被告繼續收押看管。
被告依次是物流散工黃維新(四十三歲)、運輸公司東主彭志剛(卅七歲)、送貨員張偉宜(四十二歲)和運輸工人林賜鎮(卅五歲),控罪指四人在十一月一日至六日間在港非法禁錮事主X和事主Y。
控方在庭上指,兩事主來港商討還錢事宜,其後有人從酒店接二人登上一輛車,駕車的是次被告,其助手亦在車內。助手其後下車,其餘三名被告則上車,毆打兩事主要他們還款,之後將二人禁錮在某地方,並要他們找親友還款,期間又恐嚇「埋咗」二人。
警方接報後行動,在凌晨搜查大圍下徑口村的村屋,期間兩事主趁機逃去,首被告窮追其中一人但最終被捕。第二和三被告在逃走時被截獲,第四被告則在另一村屋被捕。警誡下,第二被告指第四被告是案件主謀並提供報酬,其他被告卻稱是受次被告指示,第三被告另透露收取次被告的三萬元報酬而犯案。
辯方替眾被告申請保釋時,指案件只屬商業糾紛,而兩名事主是自願上車的;辯方又投訴指,警員曾威嚇和毆打眾被告,被告已經驗傷。裁判官最終認為案件性質嚴重,否決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ESCC 38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