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要知修改基本法有多難

學聯代表在與特區政府官員對話時,除了提出「政治問題,政治解決」的虛話之外,亦說到「《基本法》可以修改的嘛」,語氣之輕率和隨意,以為可以「話改就改」,這反而露了底,說明他們對《基本法》認識很有限,所以才會有如此不現實的提議。

正如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當時即場回應說,修改《基本法》的門檻比啟動「政改五部曲」還要高。這絕非誇張,但電視觀眾都看到學聯代表對此無甚反應,顯然他們還未弄清楚修改《基本法》所需要的程序,如果他們有所了解,便應明白到袁司長所言非虛。

《基本法》的第八章,寫明「修改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區政府無權修改,只有「修改提案權」,這是需要認識的第一點。第二點,如特區政府真要提出「修改提案」,須過三關:一是要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三分之二多數同意;二是要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同意;三是要特首同意。三關之中最容易過的反而是第三關,因只要看特首個人取向;第二關以現時建制派在立法會佔了大部分議席,要取得三分之二票數同意修改《基本法》,機會有多大?至於第一關,要爭取到現時三十六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至少二十四人支持修改,學聯做得到嗎?

學聯代表提出「《基本法》可以修改」的時候,知否有這三關的存在?莫說特首和港區全國人大這兩關,單就立法會一關,以目前的票源分析,要爭取通過修改《基本法》,相信比爭取通過政改議案更有難度,莫說最少要三分之二票數,能過半數也算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