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安全中心昨公布的名單有三百多間食肆及餅店上榜,部分食肆接獲本報查詢時紛紛喊冤,表示沒使用台灣強冠豬油,不明白為何上榜。有飲食業界代表指出,《食物安全條例》設上訴機制,可保障「不知情」的上榜食肆。美心集團重申,只使用過強冠「全統香豬油」製作菠蘿包,已在本月五日全部停用,並改用荷蘭入口的豬油。旗下餐廳及食品並無使用強冠豬油。
大家樂集團表示,除了旗下泛亞飲食的屯門醫院分店曾使用向成昌行購買的維嘉精煉豬油外,沒有採用任何強冠在三月一日後生產的豬油產品。泛亞在九月七日已停用及封存一罐十五公斤的豬油存貨,該分店每月平均用量為兩罐,製作雲吞麵時添加數滴以增香味。
根據食物安全條例,相關食店若證明港府的命令沒合理理由及導致其損失,可在廿八天內上訴及循民事向政府索償。香港餐務管理協會主席楊位醒稱,飲食業界在事件中是受害者,希望食安中心封存產品前掌握充分證據。香港餐飲聯業協會副主席鍾家寶稱,很多食店或用了強冠豬油製品而不自知,有索償機制是好事,又指港府應在上游做好把關,令下游商戶安心。
本報昨晚致電多間榜上食肆查詢,元八拉麵觀塘分店主任李先生稱,由於日本母公司禁用豬油,已停用強冠豬油一段時間,現已轉用芥花籽油,不明白為何上榜。銀龍飲食集團旗下一間麵包店上榜,集團主席劉榮坡說,旗下茶餐廳使用「穩陣」的南順食油,至於麵包店的蛋撻等均用植物油,不清楚哪種產品用了豬油,調查清楚後會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