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提「殺狗」念頭已屬刑事

【本報訊】涉嫌虐狗而最近引發全城公憤的「洗狗男」,潛水七日後,甫在社交網facebook留言即語出驚人,揚言要與網民玩問答遊戲,倘網民答錯便殺狗。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雖然未知其言論的真偽,內容亦沒有要挾要殺他人飼養的狗隻,故此未有觸犯刑事恐嚇;不過,由於他提出的「殺狗」念頭已屬刑事罪行,卻可被判《刑事罪行條例》第一六一條的「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過往有好多案例,就算講笑,都會判得入。」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五年。

此外,其言論亦證實他絕非「唔小心虐狗」,而是蓄意行徑,反映他喪心病狂,以狗隻當籌碼,藉此向網民討價還價,行為極端,法官或會考慮索閱其精神評估報告,倘證實其精神有問題,便會申請把他判入小欖精神病院接受治療。「坐監你認罪可以扣減刑期,假如行為良好又可以再減,但入精神病院就冇得減,刑期比坐監更耐!」

內心世界沉迷暴力

精神科專科醫生及香港大學犯罪學碩士丁錫全則認為,涉嫌虐狗的男子或無精神病,但其行為明顯屬典型的反社會性格障礙,內心世界沉迷暴力,無論對人及動物皆冇同情心,亦無任何悔意,熱衷挑戰別人,將快樂建築在他人的不安之上。而網民不斷予以譴責,反令他處境更加危險,行為變本加厲。丁續謂,典型反社會性格障礙並非精神病,無法根治,法官會以較重判刑作懲罰,以收阻嚇作用,防止他再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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