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女導遊頸 內地客判罰款賠償

【本報訊】紅磡日前發生內地男遊客向本地女導遊叉頸事件,被捕男遊客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襲擊罪,辯方指被告因不滿女導遊對其他內地團友態度差,才「強出頭」犯案,但裁判官強調香港是法治和講文明的地方,被告的暴力行為不可接受,若有不滿應循正常途徑處理,判他罰款三千元及賠償事主一千元。

被告馬鑫(卅二歲),承認於今年八月十九日在紅磡樂民街的凱旋工商中心二期外,襲擊女事主蔣麗(四十四歲)。案情指,當日早上十時,被告與母親在上述地點購物時,目睹事主正在叫她的團友不要將煙頭丟到地上,屬於另一旅行團的被告突介入與事主發生爭執,被告並突用右手叉事主頸,事主遂報警拘捕被告。

稱不滿態度差代出頭

辯方昨求情稱,來自河北的被告與事主並不認識,他只是看不過眼事主嫌自己的團友「買得少」兼態度惡劣,遂與事主起爭執,更指事主當時侮辱被告母親說「留番啲錢睇醫生」。惟被告現已知錯,幸事主亦傷勢輕微,望可獲輕判。

案件編號:KCCC 314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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