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淫師犯眾怒 私隱豈是擋箭牌

港府管治無能,教育亂象叢生,亂象之一是教育局長期以「保護私隱」為藉口,拒絕公開教師註冊資料,致使家長無從監察,學生權益無以保障,校園淪為濫竽充數及性罪犯的樂園。事件經本報報道後引起輿論嘩然,申訴專員公署最近決定展開全面深入的「主動調查」,儘管姍姍來遲,但遲到好過不到。

市民看私診,醫生必須將有關執照掛於顯眼處,這已是常識。事實上,本港包括律師、醫生、建築、測量、社工在內十五大專業界別均已公布註冊資格。教師也是專業界別,理應一視同仁,公開註冊資料供公眾監督,但事實卻恰恰相反,由於教育局從不公布教師註冊資料,在任教師是否具專業資質,是否濫竽充數,家長無從查詢,監督無門,這不是剝奪公眾知情權又是甚麼!這不是誤人子弟又是甚麼!

更令人擔心的是,教育局拒絕公眾監督,形同縱容孌童犯等性罪犯潛伏校園,莘莘學子與色狼共舞,隨時遭遇不測。雖然教育局聲稱,原則上干犯嚴重罪行及有嚴重失德行為的教師,會考慮取消其註冊教師資格及收回教員註冊證,但所謂「原則上」含糊其辭,存在大量灰色空間。正如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批評,當局一直未就「嚴重罪行」或「嚴重失德行為」公開下定義,而據其所知,不少性罪行定罪教師至今仍未「釘牌」,情況令人憂心。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前主席亦踢爆,任內多次向教育局追問被定罪教師的註冊情況,但直至上月卸任仍未獲答覆,認同申訴署應盡早調查,還公眾一個公道。

本來,性犯罪不能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相關工作,早已為國際社會所共認,香港作為國際大都市,沒有理由自外於文明世界。保護私隱沒有人會反對,但當個人私隱與公眾利益發生衝突時,到底是公眾利益重要,還是私隱重要?教育局將性罪犯的私隱置於公眾利益之上,到底是何居心?這是不是助紂為虐?正所謂,心底無私天地寬,如果教育局行得正,做得正,何必抗拒公眾查詢教師註冊資料?很明顯,教育局保護的不僅是濫竽充數及性罪犯的「私隱」,更是官僚作風、不負責任的「私隱」。

儘管在民意壓力下,教育局不得不面對現實,但開放資料查詢仍然吞吞吐吐,猶抱琵琶半遮面。根據二○一一年推行的新機制,僅允許公眾查詢新入職僱員的資料,對已入職者卻網開一面,備受詬病。當局最近透露有意擴大查核範圍至現職僱員,但也只是擴至私營補習中心興趣活動機構的合約僱員,等於變相繼續「放生」永久合約或長約僱員,留下極大監管漏洞。

「解把飛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不管教育局如何遮遮掩掩,如何砌辭狡辯,最終都無法阻擋滔滔民意,更逃不過正義傳媒的監督。申訴署回應民意,主動介入調查,教育局最不堪的一幕始終要公開在陽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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