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呃學生10萬 前教院舍工判監

【本報訊】香港教育學院宿舍男經理黃健文(卅一歲),於前年七月至去年一月期間,聲稱可代學生將宿舍費及學費轉交校方,詐騙十九名學生共逾十萬元。黃於去年辭職後,被新任宿舍經理揭發事件,黃其後在粉嶺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案件昨日判刑。辯方求情稱,被告初時私下收集學生的宿費,只為方便學生,替他們存款至學校帳戶,但被告及後因「炒燶」股票,為求籌錢結婚,於是犯案。裁判官斥責被告違反誠信,判他監禁五個月。

案件編號:FLCC 353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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