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龔如心遺產支付三方訟費

【本報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八百三十億元遺產案,上訴庭於三個月前駁回華懋慈善基金的上訴,裁定基金只是龔如心遺產的受託人。上訴庭昨再就訟費頒下判決,准許勝訴的律政司、遺產管理人及敗訴的基金三方的訟費均由龔如心的遺產支付。律政司曾反對由遺產支付訟費給基金,上訴庭卻指,基金提出上訴有助解釋龔如心○二年遺囑及決定基金的角色,並且對如何處理遺囑涉及的巨額遺產有好處,基金因此應可由遺產支取訟費。

案件編號:CACV 4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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