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聲稱有實據? 促規管奶粉廣告

【本報訊】港府早於二○一○年草擬《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守則》(簡稱《香港守則》),列明規管供三十六個月嬰幼兒以下使用產品及奶粉的銷售及品質,以至限制奶粉廣告,惟至今只擬推出業界自願遵守的守則。香港大學醫學院院長梁卓偉表示,奶粉如有「令腦部發育好啲、免疫力好啲」等健康聲稱,應像藥物般須具科學實證,政府應把健康聲稱規管納入守則,並研究是否就立法規管作公眾諮詢。

巨資宣傳 掩蓋餵母乳推廣

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名譽教授周鎮邦指,去年奶粉商共花廿七億元賣廣告,比衞生署用於長者、婦女及兒童服務的全部總開支還多,妨礙公眾接收母乳餵哺訊息。梁卓偉指,港大醫學院每年開支都不及奶粉廣告費,即使傾全力支持母乳餵哺也難敵奶粉商,政府有必要規管奶粉廣告。

梁卓偉昨聯同周鎮邦及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葉柏強,聯署支持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香港委員會舉辦的「愛嬰行動」聯合聲明,促港府盡快落實《香港守則》,推動母乳餵哺。截至前日,「愛嬰行動」已收集到三千五百個個人及團體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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