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潘樂陶或須付7.7億贍養費

【本報訊】曾任香港工程師學會會長的安樂工程集團創辦人潘樂陶,○九年與妻簡麗群離婚,事後有贍養費爭拗要由法庭仲裁。初審時簡獲判三億七千萬元,其後她成功上訴,金額更增至五億一千萬元。雙方之後均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上月審理後昨頒發終極裁決,結果簡麗群「三戰三勝」,終院駁回潘的上訴之餘,更指原審及上訴庭計少了潘的身家,故簡的贍養費最終可增至逾七億七千萬元,惟實數則要待雙方呈交書面陳詞後再定奪。

兩子女離世 致關係破裂

潘樂陶(七十四歲)在六八年與簡麗群結婚,兩人育有兩女一子,但不幸地,三女及次子分別在九五及○○年,因車禍及跳樓自殺去世,這兩宗慘劇亦對夫妻關係造成嚴重傷害。至○八年,簡揭發潘有婚外情,翌年兩人正式離婚。

案件編號: FACV 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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