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未婚小學體育男教師疑與細他逾廿載的所教女生譜師生戀,期間涉嫌多次在校內及他家中對女生「攬錫」和口交而被控非禮案,辯方昨於區院辯問女事主X時,指她因得悉被告在教會認識新歡後,主動致電表白,但被告指不應發展師生戀而拒愛,指X懷恨在心,除中傷該新歡外,更趁被告在今年情人節欲向新歡求婚之前數天,部署報警誣衊被告非禮;X哭着否認。
現已停職的卅七歲被告黃學文,被控在一二年十一月至去年五月,兩度在校內及兩度在家中非禮當時十二至十三歲、讀小六的X。X續供稱,在一二年三月於校內遭被告強吻後,已有所防範及避免二人獨處,但被告身為老師權力大,她擔心影響學業,故一直不敢向他人投訴。
惟辯方指,X於一三年六月得悉被告在教會認識新女友後,向同學直斥該教會是「邪教」,X向被告指其新歡「未必係好女仔」;又指X,雖聲稱於今年二月十一日晚上遭母親揭發師生戀,但她於當日上午與被告見面後,下午即發訊息:「今日終於可以見你最後一面」,可見她已有報警打算。X強調沒有誣衊被告,更在庭上哭訴:「有呀!全部(非禮事件)都有發生過」。
X又解釋沒向父母及報案時的警員提及曾與被告口交,是因「我覺得呢啲嘢好難講出口」,X作供完畢。
案件編號:DCCC 24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