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 隨時一拍兩散 最終原地踏步

特首梁振英昨日正式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建議啟動政改五部曲程序,落實二○一七年特首普選。惟特首報告及政改諮詢三人組發表的政改首階段諮詢報告,均對特首普選設下四大框框,將特首普選提名權、提名委員會組成、特首候選人數目、以及一人一票普選的模式重重限死。包括指《基本法》訂明特首普選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變相否決泛民主派及部分港人要求的公民提名;特首候選人數目更由最初建議的二至四人,進一步收緊為最多三人,令泛民更難成功出選。泛民狠批兩份報告偏聽、歪曲民意及製造「鳥籠」選舉。有學者預計政改方案最終一拍兩散、香港政制原地踏步的機會極高,令特區政府陷入更嚴重的管治危機。

政改三人組昨日向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發表首階段諮詢報告,特首同日向人大常委會提交政改報告,正式啟動政改五部曲。內地官方媒體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有關負責人,已接收了特區政府呈交的報告,常委會將依法作出有關決定。

設四大框架變相否定公提

兩份報告先就今次政改列出四大原則,包括社會殷切要求在一七年落實特首普選,社會大眾普遍認同特首人選須「愛國愛港」等。報告又將一七年特首普選劃分為五個部分,並就其中四個部分設下框框。包括強調主流意見認同《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特首普選提名權只授予提委會,提委會擁有實質提名權,其提名權不可被直接或間接地削弱或繞過,變相否定泛民倡議的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

提委會組成方面,報告指較多意見認同提委會應參照目前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式,即由工商金融、專業、勞工社福宗教及政界四大界別同比例組成,有不少意見認為提委會人數應維持選委會的一千二百人,如需增加亦不應超過一千六百人。

避談佔中 僅稱一些團體意見

正式候選人數目方面,報告指有較多意見認為特首候選人數目應定為二至三人。一人一票普選程序方面,報告建議沿用上屆特首選舉做法,進行最多兩輪投票,規定特首候選人須取得過半數選民支持才可當選。

報告唯一寫得較鬆動的,是提委會怎樣以「民主程序」提名特首普選候選人,指出有多種不同意見。包括有意見認為可分為推薦及提名兩階段,不少意見認為參選人須至少獲得一定比例提委支持,以體現「少數服從多數」及「機構提名」原則,亦有一些意見認為應維持選委會的八分一提名門檻。

對於「六二二佔中公投」有逾七十萬人投票,支持三個有公民提名元素方案,以及其後七一上街與佔中預演,港府兩份報告均未有直接提及,僅稱「亦有一些團體和人士」,提出在提委會以外引入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報告同時引述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的意見,指該等建議難以符合《基本法》。

CY林鄭拒答會否問責下台

梁振英在記者會補充,會向中央如實反映市民對公民提名的意見。梁與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均未有正面回應若政改方案遭到否決,他們會否問責下台。掌握政改否決權的一眾泛民議員,均對報告表明「唔收貨」。曾在一○年支持政改方案的民主黨傍晚發表聲明,批評報告歪曲民意,人大常委會可能因而訂出有篩選的特首選舉方案,警告「公民抗命恐怕會一觸即發」。

特首及立法會產生辦法政改五部曲

1.特首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提請常委會決定產生辦法是否需要進行修改

2.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否可就產生辦法進行修改

3.如人大常委會決定可作修改,港府會向立法會提出修改產生辦法的議案,並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二多數通過

4.特首同意經立法會通過議案

5.特首將有關法案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由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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