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說:「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這句話送給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再合適不過。立法會調查湯顯明涉嫌貪腐事件的專責委員會發表報告,批評湯顯明令廉政蒙羞,但他居然聲稱報告「還其清白」,並重彈自己任內只有「不足之處」的老調,臉皮之厚,簡直令人嘆為觀止。
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報告鬧「雙胞」,保皇黨佔專責委員會成員的多數,報告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力圖淡化事件;而多名反對派議員則不滿報告內容遮遮掩掩,力度不足,故拒絕簽署確認,自行發表另一份所謂「小眾」報告。不過,儘管保皇黨全力為貪湯開脫,但鑑於紙包不住火,報告還是列舉湯顯明任內在酬酢、外遊、餽贈等方面的多宗罪,並指這些行為「不符合廉潔奉公的價值,破壞廉署形象,令廉署聲譽受損」。湯顯明竟然視之為救命稻草,死撐報告中無任何地方顯示他與「貪」有關,還其公道及清白云云,這不是無恥又是甚麼呢?
公道自在人心,不管保皇黨如何保駕護航,也不管湯顯明如何冥頑不靈,都無法掩蓋鐵一般的事實。反對派議員自行發表報告,強烈譴責湯顯明帶頭和嚴重破壞廉署形象,打擊廉署士氣,令人憤慨,報告認為湯顯明的行為有可能違反公務人員行為不當罪,希望當局調查並公開調查結果。湯顯明僅就保皇黨報告的片面之詞作出回應,對另一份代表多數民意的報告卻視而不見,根本是避重就輕,巧言令色。
事實上,自貪湯醜聞爆發以來,已遭到多路追殺。審計署曾發表調查報告,歷數貪湯五年任內多宗罪;立法會帳委會「公審」貪湯後亦發表報告,罕見地引用「強烈譴責」字眼,分別炮轟貪湯酬酢及買酒開支超標、濫用公帑贈送私人性質禮物,以及在未獲特首批准的情況下,藉外訪遊山玩水等三大罪狀,並列出貪湯供詞的前後矛盾之處,直指貪湯涉嫌發假誓及作假證供,要求當局跟進當中是否涉及刑事罪行。
問題是,不管審計署還是立法會,都只能直斥其非,而沒有執法權力,對貪湯這種「不知醜字怎寫」的貪官而言,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要將貪官繩之以法,要恢復廉署的形象,最終還需廉署出手清理門戶,掃除敗類。惟令人遺憾的是,廉署調查貪湯案一年有餘,至今仍沒有下文,這到底是因為案情複雜、取證需時,還是官官相護,企圖以拖延戰術不了了之呢?
廉政與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港人對腐敗零容忍,好比眼睛裏容不下一粒沙子,尤其是廉署作為反貪利器,港人絕對不允許任何人令它蒙污。即使貪湯同內地貪官相比只是小巫見大巫,但他與前特首曾蔭權爵士一起將貪腐歪風引入香港,令廉政和法治毀於一旦,影響極為惡劣。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如果不殺一儆百,如果不整頓吏治,如果社會繼續容忍貪腐行為,那麼香港將不再是香港,「一國兩制」也不再是「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