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證人:不信李鍔會非禮人

【本報訊】七十三歲教育界「紅人」李鍔涉嫌非禮兩名女下屬案昨在東區法院續審,李日前被裁定表證成立後放棄自辯,辯方昨繼續傳召另一名品格證人方光怡作供,與李在教育界共事多年的方表示,不相信李會非禮人。裁判官現把案押後至本周五讓控辯結案陳詞。被告李鍔被控於○七年二月至一○年一月,在酒店咖啡室及酒吧等地,六度非禮卅九歲事主X;另被控一○年三月至十月,兩度在城巿大學辦公室內非禮卅二歲事主Y。

案件編號:ESCC 17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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