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企申撥款 部門審批慢

【本報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報告針對社企政策提出多項關注,其中一項是政府處理社會企業申請需時甚久。舉例指,社會福利署平均需時一百八十四天才能完成處理「創業展才能計劃」的申請,而民政事務總署則平均需時二百三十九天才能完成處理「伙伴倡自強計劃」的申請,委員會關注當局於處理及審批,因不同社會目標而成立社企的申請方面欠缺協調,結果出現不同資助計劃重複批出撥款,在同一場地設立同類業務的情況。

委員會又關注,近年社企實際提供的殘疾人士職位數目較目標少一成,而所有職位數目則較目標少兩成七,故令人懷疑計劃為弱勢社群創造就業機會的成效。

促大規模改革增成效

另外,報告又認為民政事務局、民政事務總署等部門是時候大規模改革社企,作為肩負社會或環保使命的業務,讓香港可從社企獲得最大益處。委員會又指,倘不把社企僅視為福利業務或福利事業,而是把社企再視為用於解決社會問題方面,應該更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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