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突加額外條款 新地長實棄投

【本報訊】控方指許仕仁○五年任政務司司長後成為新地在政府中的耳目,並於西九項目中「放水」予新地。但黃植榮供稱,當年新地跟長實合組公司有意投標,惟政府突加入額外條件,他們多次要求政府釐清亦不得要領,終令兩公司的主事人郭炳湘及李澤鉅同意放棄。黃又強調絕對無就西九項目收過來自許仕仁的內幕消息。

未收過許仕仁內幕消息

黃植榮指,當年新地跟長實合組活力星國際有限公司參與投標,並於○四年中向政府提交建議書。當時他是新地代表,長實代表則是李澤鉅。被問及是否曾收過來自許仕仁的政府內幕消息,黃多次強調「絕對無」,更稱連許曾任新地顧問一事亦不知情。他又指許從未牽涉「活力星」的工作:「我無印象許生有參與過或者係出現過。」

黃續指,政府於○五年十月突提出要將區內商住發展項目分出一半,再要準備三百億元獨立營運基金等附加條件,惟相關準則及規定甚為含糊,「活力星」多次去信要求政府澄清但不得要領。至○六年二月政府更質疑「活力星」是否有意繼續參與,並要他們在四日內派人親自答覆,李澤鉅遂草擬回覆信,表明「基於欠缺與政府深入溝通的機會,我們實在難以在未有充分資料支持下作出回應」,並傳真予郭炳湘,郭亦大致同意內容,只是刪減部分字眼。但當時「活力星」為西九的籌備工作,已花費逾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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