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逼拆鋁窗 玩殘新租戶

房屋署禁公屋單位露台安裝鋁窗再惹爭議,令住戶叫苦連天!接連有市民指舊式公屋單位露台僅設鐵欄,居民須在「冇遮冇掩」下風吹雨打,房署卻對新、舊住戶持雙重標準,一方面禁絕新住戶安裝鋁窗,另一方面又容許舊住戶保留及維修現有窗戶。關注團體批評房署未有考慮居民實際需要,僅機械式執行政策,要求盡快檢討改善。

「啲膠板大雨根本擋唔到,洗衣機、電飯煲、雪櫃都會浸壞,今時今日都仲要我哋跟番啲陳年設計,少少改善都唔畀你做,房署有冇諗過我哋住喺度嘅有幾慘?」

容舊戶保留鋁窗 涉雙重標準

岑先生今年五月入住長沙灣麗閣邨一單位,因應露台僅設「疏窿鐵欄」,遂加裝鋁窗以便遮風擋雨,惟遭房署職員以租約訂明不能安裝為由要求拆除。岑不滿房署容許舊住戶保留鋁窗,卻「一刀切」阻止新住戶安裝,但又要求岑按租約規定,「必須採取一切預防措施,以確保樓宇內部不受暴風雨或颱風毀壞」條款,直斥房署「想玩殘住戶」。

香港社會服務網絡總幹事陳穎欣直言曾接獲多名街坊反映,指現時只能以膠板擋雨,希望能安裝鋁窗,惟房署至今仍未有合理替代方案,直指當局忽視街坊需要。「公屋住戶好多時都會喺露台擺洗衣機,甚至煮飯咁,如果冇遮冇擋,輕則電器壞,重則會漏電,加上露台無排水位,好易積水,房署真係唔知點諗!」陳又指房署容許舊有租戶保留已裝鋁窗,卻嚴禁新住戶裝窗,有雙重標準之嫌,建議房署以人性化角度考慮問題,並研究全面為有需要住戶安裝鋁窗的可行性。

對於被指有關露台的鐵欄設計不善一事,房署發言人未有回應,僅稱基於舊式公屋原有設計並未考慮在露台安裝窗戶,因此該署未能批准租戶在該類型單位安裝、或全部更換露台窗戶的申請,惟自二○一二年八月政策實施前已存在的露台窗戶則可保留及維修。

房署:與屋署尋求處理方法

發言人強調,岑先生於辦理入伙手續時,職員已清楚解釋單位不可安裝任何露台窗戶,當時岑無異議,並決定接納該編配單位,以及簽署不能在單位安裝露台窗戶的聲明書。

發言人補充,考慮租戶反映的困難,該署一直與屋宇署就舊式公屋安裝露台窗戶問題保持溝通,以期尋求更合適的處理方法,在未有新安排之前,該署只能按現行政策處理。

記者:阮佩君、黃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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