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員與前妻就管教八歲兒子有分歧,去年六月至七月多次為此襲擊前妻,包括掌摑她、用菜刀拍打她頭部及用膠櫈打她等等,前妻最終報警求助。被告鄭家謙(三十八歲)早前在荃灣法院承認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長期父兼母職,因壓力過大才會犯案,被告現時停職,將要接受紀律聆訊及處分。裁判官批評被告身為消防員,卻不懂控制情緒,最終判他接受感化一年,由於被告在犯案時違反之前涉及暴力案的簽保守行為令,故另須罰款一千五百元。
案件編號:TWCC 100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