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iPhone盒運毒 16歲仔囚9年

【本報訊】十六歲少年為了搵快錢賺取三千二百元的報酬,替他人販運共重一千五百五十克、價值廿三萬三千元的K仔,並把毒品分別藏在八個iPhone盒內,惟遭警方接獲線報拘捕。被告陳正謙昨於高院承認一項販毒罪,法官判刑指相信被告有悔意及因天真愚蠢而犯案,但法庭要向所有與被告同齡的年輕人發出訊息,從事非法活動並不能輕易脫身,最終判被告監禁九年四個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中二輟學,任職水吧,他為了賺取快錢而愚蠢地犯案,又指被告一直熱愛打籃球且技術了得,並曾獲老師稱讚,另外亦呈上被告父母、親友等求情信,希望法官輕判。案情指警方接獲線報於去年十一月七日下午在觀塘道一個公廁附近埋伏,及後見被告與一名十五歲女生出現,警方截查兩人並在被告身上搜獲八個iPhone盒,內藏共重一千五百五十克K仔。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以每個iPhone盒收取四百元報酬,替他人販毒。

案件編號:HCCC 16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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