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方報業集團去年九月率先報道申訴專員公署調查醫院管理局「黃旗」病歷紀錄問題,公署昨公布調查報告,揭發該局未及時處理問題,導致有病人索取病歷,由承諾的十四天最長延誤至五個月才成功。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及醫管局行政總裁梁栢賢均表示聽取公署建議。醫管局成立工作小組跟進,包括優化審核資料機制、制訂表現指標供醫院參考,以及改善與病人的溝通。
「黃旗」系統設於○六年,由於部分病人身份不明,例如登記時誤用他人身份證號碼,因此病歷貼上「黃旗」標示,阻截病歷發放,以免出錯。至今多達二萬個病人戶口曾貼「黃旗」。
公署揭發,系統設立初期,院方沒主動跟進問題,直至○六年十月才提供核實及糾正功能。但公署批評,至一二年仍有不少公立醫院不清楚有關程序,反映醫管局與醫院之間溝通不足。
投訴人X先生一一年十一月欲轉到私家醫院醫治,向醫管局申請轉移病歷。醫管局總部發現事主病歷屬「黃旗」,要求醫院再三核實,結果延至一二年三月才批准X的申請。另一投訴人C先生一一年四月申請病歷,由於其診症編號曾被錯配予另一病人,成為「黃旗」,醫管局延至同年七月才批准申請。
醫管局回應,兩名事主的病情未因「黃旗」系統而延誤治療。現已清理所有積存的「黃旗」病歷,公院共有九百萬份求診病人病歷,「黃旗」僅佔極小部分。該局已指示各院依照既定指引,在六個星期內清理「黃旗」病歷,但個別醫院如遇上較複雜個案,跟進時間較長。
梁栢賢稱,「黃旗」制度是一個安全網,以防病人因錯誤身份而令病歷出錯。他承認過往處理時間過長,並感謝兩名事主投訴,令當局能糾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