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過境縮可逗留日數

【本報訊】為打擊內地遊客藉過境為由,實質在澳門從事賣淫等非法活動,澳門政府宣布,下月一日起再度收緊內地遊客過境澳門政策,內地人持中國護照過境,首次入境的逗留許可日數將由現時七日縮短至五日,若有人違反過境規定沒經澳門前往其他目的地,他在六十日內第二次入境時,逗留許可日數會由兩日減至一日。消息人士估計,新政策可紓緩酒店房間緊張情況,賭場附近住宅租金或可下調。

七月一日起生效

澳門治安警察局表示,調整措施主要是避免持中國護照旅客名為過境、實為逗留澳門,根本沒有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七月一日起生效的新政策,首次入境給予的逗留期縮短至五天,若違反過境規定沒有前往目的地人士,第二次入境獲給予的逗留許可則由兩日縮至一日,所謂第二次入境計算期限亦由目前三十日延長至六十日。

若第二次入境再違反過境規定,涉事人六十日內將被拒絕入境,到六十日後才准入境時,其獲給予的逗留許可會重新計算。澳門對上一次於二○○八年八月調整相關措施,把首次入境給予逗留期由十四天減至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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