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粉紅色手機揪出中大偷拍男

香港中文大學二年級男生進入同校女友所住的宿舍大樓內,並使用女友手機在女生樓層的淋浴間內,連環偷拍兩名女生之出浴春光片段,其中一名機警女生赫見一部粉紅色手機伸入隨即撤回,她事後向舍監投訴此事,最終校方亦因該部顏色鮮艷的粉紅色手機揪出偷拍真兇。男生事後被控兩項不誠實地意圖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昨於沙田法院認罪。裁判官先索閱其背景報告,案件押後至六月廿七日始判刑,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外出進行校內考試。

廿歲被告張俊庭,報稱學生,被控在去年五月廿五日的同一日內,兩度在香港中文大學恒生樓六樓的女廁內,目的在於使其人不誠實地獲益,而使用一部智能手機。辯方指被告稍後要應付校內考試,希望能獲保釋等候判刑,獲裁判官批准。

借用女友手機犯案

中文大學發言人則回應指,會待本案被告的司法程序完結後,大學會依照有關程序處理被告的個案。

案情指,兩名中大女生於案發當日凌晨約四時廿分,分別在上址六樓的兩個淋浴間洗澡。期間其中一女生赫然發現有人拿着一部粉紅色手機,從門底空隙位置伸進淋浴間內,然後立即縮手離開。女生翌日將事件告訴舍監,舍監向一眾宿生查問,發現該部粉紅色手機屬於恒生樓三樓一名女宿生。

警方復原刪除片段

該女宿生透露在案發前十分鐘,即同日凌晨的四時十分,她在上址三樓將手機借予她男友即本案被告使用,被告同日的四時四十五分將手機交還她,但她未有發現手機內有偷拍片段。而事件揪出是被告所為後,他撰寫解釋信向舍監承認偷拍兩名女生的淋澡片段,校方遂報警。警方檢驗有關手機後,將兩段被刪除的涉案淋浴片段復原,兩名女生認出自己是片中人,警方遂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STCC 80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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