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在多間專上學院擔任要職的教育界「紅人」李鍔,涉嫌非禮兩名女下屬一案昨在東區法院續審。女事主Y繼續作供指,被告曾致電聲稱隱瞞妻子從外地歸來,要求到Y家探訪,她當時因擔心若拒絕被告要求會影響仕途,故答應被告上門與她共處一室。裁判官質問Y:「前途重要過被人佔便宜或侵犯?」Y回應稱:「前途是一世,但被人非禮卻唔會持續一輩子。」
Y作供時亦承認曾於案發後仍與被告到西貢海邊散步,兩人坐在大石上談心,但她否認當時曾與被告手拖手。Y又說,由於她去年已離開事發時的工作崗位,並有意離開教育界,她不想見到再有其他受害者,故決定報案。
現年七十三歲的被告李鍔,被控於○七年二月至一○年一月,在酒店咖啡室及酒吧等地方,六度非禮三十九歲女事主X;他另被控於一○年三月至十月,兩度在城巿大學辦公室內非禮三十二歲女事主Y。
案件編號:ESCC 17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