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一歲男子不滿男友人向他講了些「難聽說話」而怒摑對方,因而為自己招來血光之災,男友人夥四名同黨向他伏擊報復,用鬆肉錘扑傷男子的右眼和用刀刺傷其手。事後疑始作俑者的男友人行蹤不明,四名同黨則被捕控以傷人罪,其中二人已認罪,另二人不認罪,在區院經審訊後昨亦被裁定罪成,惟當中十八歲的首被告得悉後,突然情緒激動,更以手指指向法官,一邊「爆粗」痛罵:「我X你老母!」法官最終不作追究,案件押後判刑。
四名被告依次是十八歲學生陳因澤、報稱侍應的十五歲杜姓少年、十六歲學生陳嘉浠和十六歲學生鄭敬峰。控罪指四人在去年十月廿九日沙田豐和邨和悅樓外,連同另一人傷害廿一歲男事主魏振光。第三及四被告已認罪收押,而該「另一人」現仍未歸案。
法官郭啟安在裁定首及次被告罪成後,首被告即時「發難」,拍打犯人欄的玻璃向官爆粗:「我X你老母!」又多番表示:「我簽咗幾張白紙!」三名懲教處職員見狀按着他並替他扣上手銬。其中一名職員在混亂間誤扯首被告頭髮,他即反擊:「扯我頭髮?」又兩度喃喃自語:「殺咗我啦!」
郭官休庭約十分鐘,再開庭後他未見有怒意,亦不作追究,反面帶微笑着辯方趁午飯時間安撫首被告。下午開庭時首被告已回復平靜,並透過律師向郭官道歉。法官先替兩被告索取教導所等報告,並特意為首被告索取精神報告;二人將與另外兩被告在六月廿日一併判刑。
案件編號:DCCC 12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