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朝中有人好辦事

郭炳江及郭炳聯兩兄弟,被形容為香港最成功的商人及企業家之一,雖然他們表示跟許仕仁私交甚篤,但為何他們要在許仕仁於二○○五年任政務司司長前後,多次將大筆大筆錢送予許呢?主控官David Perry昨跟陪審團如是說:「政務司司長對政府施政有重大影響力,亦會接觸到極機密而新地又好有興趣知道的資料,試想像如果你有個代表響政府入面,當你同政府談判時對面有你嘅人可以話你知發生緊咩嘢事,你就可以響有利位置『睇清楚啲』,從而作出相應嘅部署。」

David Perry在開案陳詞中指出,新地規模龐大,旗下附屬公司及關聯公司超過九百間,僱員數以千計,雖然業務繁多,但最主要的業務還是地產,是本港最大的發展商之一,自然經常跟政府談判交手。他又提到郭炳江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擔任新機場及有關工程諮詢委員會成員時,跟當時任公務員的許仕仁認識;而郭炳聯給刑事檢控專員的信中,亦形容許為認識了超過廿年的郭家老朋友。

指製不實文件掩飾目的

控方明言,郭氏兄弟倆分別多次給許仕仁大額金錢,目的就是確保「在政府內有個朋友」。在二○○五年四月,人人都「貼」許仕仁是新任政務司司長大熱的時候,郭炳江先在四月初透過旗下財務公司給許五百萬元的現金支票,而郭炳聯亦再於月底給許四百多萬元,控方指這筆錢雖看似是光明正大地給許,但雙方其實為此做了一張不實文件,去掩飾背後真正目的。甚至在許仕仁獲中央委任前的四天內,許仍從郭氏處再收到八百五十萬元。

許仕仁在二○○七年中卸任政務司司長一職,年底再收到逾千萬元,控方指這筆錢其實亦是來自郭氏兄弟,當時許仍然是行政會議的非官守成員。而除了上述的現金利益外,許仕仁多年來從郭氏或新地而來的好處,還包括免租入住禮頓山單位及免費使用中環國金辦公室,此外還有多筆貸款及年薪四百五十萬元的顧問合約。

郭炳聯日記提炳江仕仁

控方又透露,在郭炳聯被捕後,其私人日程紀錄亦被搜獲,當中若干內容提及西九龍文化區和馬灣等計劃,更提到郭炳江的名字及給許仕仁的「組合」。而郭炳聯於被捕後曾去信律政司就指控作出詳盡解釋,控方明言會用回該信去證明郭炳聯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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