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橫捭闔:邪教的邊界

在六一兒童節前夕,一位年輕母親在山東省招遠市繁華地段的快餐店裏等待孩子和丈夫期間,被鄰座六人活活打死的案件已經告破。駭人聽聞的是,施暴人竟都是「邪教」組織成員。殺人原因很簡單,受害者拒絕提供自己的電話號碼,被認定為惡魔、邪靈。照此邏輯,誰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無辜受害者。民情激憤之際,對「邪教」的討論再次甚囂塵上。

甚麼是「邪教」?國際社會對「邪教」並沒有統一的定義。在某個國家被視為「邪教」,在另一個國家卻可能是合法存在。曾經歷史上的「邪教」,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們認識的改變,以及「邪教」自身的轉型,其存在的合理性也可能逐漸得到認可,例如基督教新教會曾被天主教視為異端,直至教會合一運動,還有早年一些被中國政府視為「邪教」的教派等等。而且,宗教門派亦處於動態的發展、鬥爭和平衡之中,的確很難鑑別「邪教」的真身。

內地法律規定,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發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蒙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即為邪教組織。對於邪教組織犯罪,內地《刑法》有明確的處罰規定。中共政法委下屬的「610辦公室」,正是為處理邪教問題專門成立的機構。此次殺人案所涉及的邪教「全能神」,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已在河南中南部出現,歷經多次改變,儘管於九五年已被確定為邪教組織,但近二十年來仍然無聲無息地發展起來。明天續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