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洲和坪洲街坊代表選舉一直「無王管」,立法會早前三讀通過將之納入法定規管架構,現有《村代表選舉條例》亦重新命名為《鄉郊代表選舉條例》,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公布鄉郊代表選舉活動建議指引,進行為期一個月公眾諮詢,內容包括街坊代表職位、職能、候選人資格、選民資格準則等。選管會主席馮驊相信,長洲和坪洲兩墟鎮選舉納入監管後,可令選舉更公正、誠實和廉潔。
新一屆鄉村代表選舉將會為新界共七百零九條村選出一千四百多名村代表,當中包括六百九十五名居民代表及七百八十九名原居民代表;而長洲及坪洲的街坊代表選舉則會分別選出三十九及十七名街坊代表,選管會因應長洲及坪洲兩個街坊代表選舉首次納入監管範圍,計劃加強宣傳,並在碼頭協助居民登記為選民,以及在渡輪上播放宣傳短片。
原居民村代表選舉方面,外界有質疑只要村代表證明村民為原居民,該村民便可成為選民,馮驊回應指,村代表雖只負責提交村民名字到選管會,但期間若有人質疑該選民資格,亦可透過司法機構審裁,故相信現行制度已屬嚴謹且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