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成本飆升,令重建項目的成本風險大增,市區重建局正全面檢討現行七年樓齡賠償機制,擬引入改良版的業主參與計劃賠償方式是業主先獲相當於物業市值再加一定百分比的現金賠償,再有相當於三至五年租金的補償,若日後物業發展項目有賺,業主可獲分紅,但需承諾會於短期內遷出,讓重建計劃能盡快開展。市建局董事會消息人士強調賠償機制有急切需要檢討,否則該局未來只能「睇餸食飯」,限制每年重建項目數量,影響市區更新步伐。
目前全港五十年樓齡以上舊樓升至逾五千五百幢,當中有明顯失修的大廈達二千八百幢,極待重建。消息人士指,近年建築成本飆升,由每平方呎二千元倍升至四千、五千元,甚至與地價成本相若,為歷史新高,加上市區舊樓的地積比率大多用盡,重建後的單位數量甚至不及原先,致令重建項目虧蝕的風險大增。
加上《市區重建策略》訂明市建局需自負盈虧,該局必須審慎理財,「或每年只做一兩個蝕的項目,但會追唔上樓宇失修速度。」
消息人士認為,有必要檢討現行七年樓齡賠償機制,「依家我哋係攞啲麵包,去換啲發咗霉嘅麵粉返來,以前樓市好,建築成本低,加上地積比率上限未降至七倍,尚且可維持,甚至賺少少,但依家建築成本高,樓市前景不明,繼續原先的重建規模已屬不可能。」
市建局正考慮引入改良版業主參與計劃,取代現行賠償機制。市建局前身土地發展有限公司,多年前曾於尖沙咀河內道重建計劃(現為住宅項目名鑄)中提出業主參與計劃,讓業主將物業作資本投資重建項目,日後項目賺錢可分紅,但因市建局重建項目耗時往往長達六、七年,不少業主寧願選擇現金,計劃最終告吹。消息人士分析,該計劃失敗,因重建拖延太長時間,加上業主期間無錢落袋,吸引力大減,研究中的賠償計劃會先向業主提供一筆現金,但業主需承諾短期內交樓,令重建可縮短三至五年內完成,加快重建,「佢哋話想樓換樓都得,但要按市價買。」
聯區街坊重建平台發言人馮炳德批評市建局更改七年樓齡的賠償機制,「收地賠償當然要愈改愈好,無理由愈改愈差,我哋一定反對到底。」
記者譚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