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租用無牌花車 乘客冇保障

以花車接新娘為大喜之事,但法律界人士警告,若租用的花車未領有准許商業營運的車輛執照,不論車主及司機都屬違法,令大好日子蒙上陰影,加上花車違法經營商業活動,車上所有乘客都不受第三者保險保障,一旦出事,有可能不獲賠償。

車主司機均屬違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租車予他人等同經營商業活動,有關車輛需申領商業營運的車輛執照,若未有此執照的車輛被租用為花車,即俗稱為白牌車,是違法行為,駕駛者觸犯無有效汽車執照行駛,而車主容許他人無牌行車,亦屬違法。

「新人租用白牌花車,雖然無法律責任,但就要冒險。」陸偉雄指,因一般私家車的保險跟商業車輛不同,花車無商業執照,理應不可經營商業活動,若違反用途,原有的第三者保險亦不再受理,一旦發生意外,車上所有乘客都不受第三者保險保障,新人於車上亦可能不獲賠償。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好多古董車因為超過廿年歷史,好耐之前入口香港,加上太殘,被評為無價值,所以毋須交應課稅值。」羅指,出租車輛使用率較一般私家車高,風險大,保費亦較私家車高出幾倍,而車主若在缺乏牌照下將車輛出租牟利,由於屬違法行為,且有違保單聲明,因此意外發生後,乘客不會獲得保障,只可向車主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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