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天藍夭折案」破紀錄進行十二次醫務委員會紀律聆訊,婦產科醫生蔡明欣涉「七宗罪」,醫委會昨宣布廿三頁判詞,當中多次強調,蔡對自己的錯失由頭到尾執迷不悟。張崇德夫婦為天藍出世時拍下的DVD成為最有力證據,揭發天藍當時情況危殆亟需搶救,蔡毫不察覺,仍指示張為BB剪臍帶,容許兩夫婦拍照留念,認為其表現遠低於本港醫療專業水平。
醫委會在判詞中剖析蔡明欣各項控罪,包括無足夠證據顯示劉美娟胎兒有危險或臨盆迹象,僅用五分鐘極速講解風險,及未在有病人同意下,為距離預產期還有廿日的劉穿羊水催生。醫委會對蔡在診所穿半水,無即時安排劉入院準備分娩,更容許劉回家取「走佬袋」的做法感到吃驚。
判詞指出,醫委會從天藍出世時拍DVD片段發現,蔡沒有預先安排兒科醫生在場協助,天藍當時情況危殆需即時搶救,並非如蔡評估般良好,但蔡仍指示張崇德為天藍剪臍帶,未即時為天藍進行合適及奏效的治療,錯過搶救黃金時間。
醫委會判詞指出,蔡在破紀錄十二次聆訊過程中均無察覺自己犯錯,多次堅稱自己當時做法正確、無誤及合適,更企圖以九年以來,照顧四千名產婦及四百名嬰兒健康狀況良好,以證醫術水平,更顯示她毫無覺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