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話,大菌食細菌,細菌當補品。講就輕鬆咯,但聽吓好喇,千祈唔好真係將細菌當補品吖,尤其係藥物受到細菌污染,食落肚分分鐘搞出人命。所以話啫,藥物把關非常重要,絕對唔可以求求其其。
功夫茶唔係講笑o架。大家應該仲記得,○九年本港曾經發生痛風藥物別嘌醇被毛霉菌污染事件,導致最少八名癌症病人服藥後死亡。事件揭發衞生署對藥廠監管甩甩漏漏,千瘡百孔,病人生命健康毫無保障,當局事後亡羊補牢,煞有介事成立藥物管理制度檢討委員會,提出七十五項改善建議,當中十六項需要修例配合。
嗱,新修訂嘅《藥劑業及毒藥(修訂)條例草案》就係其中一項喇,該草案已於三月底通過一讀及二讀,短期內將進入三讀嘅最後立法階段,點知當中新加入嘅「獲授權人」註冊制度惹起極大爭議,最後可唔可以順利通過,仲係未知之數。即係咁,現時本港所有藥廠都要聘用藥劑師作為「守尾門」嘅角色,而且要簽署先可以出售,否則有起事上嚟,唔止藥廠唔掂,藥劑師亦要「上身」。呢個把關制度雖然亦有甩漏,但大致上總算行之有效。
好嘞,依家要改善藥物安全,本來應該加強把關至係,點知當局竟然本末倒置,新例規定只要持有指定課程資格人士就可註冊成為「獲授權人」,換言之,就算唔係註冊藥劑師,一樣可以做把關工作,你話係咪開倒車吖?
咁做有乜問題呢?藥劑師工會係咁講嘅,藥劑師最少要讀四年本科課程加一年實習先可以註冊,仲要計算年資至有機會獲藥廠聘用。新例通過後,藥廠只要派遣非專業人員或一般職員報讀相關課程就可以成為「獲授權人」,完全唔使考慮經驗及年資,而且自己人監督自己人,欠缺獨立性,就算藥物品質未必合格,都可以蒙混過關。而立法會議員就指出,當局咁做只會令問責制度崩潰,繼而影響藥物質素,隨時重演毛霉菌事件。
冇錯嘞,監管藥物開倒車,簡直攞病人條命嚟較飛。最奇怪嘅係,呢條關乎每個病人切身利益嘅修訂草案,多數市民居然一無所知,而藥劑師工會多次向當局反映憂慮,港產官僚總係左耳入右耳出,一於闊佬懶理。唔怪得有人質疑,當局向藥廠大開方便之門,係咪有不可告人嘅秘密。
一句到尾,藥物安全關乎人命,把關寧緊勿鬆。如果當局一意孤行開倒車,不如由港產官僚做白老鼠,試過所有藥物安全之後至准許出售,咁起碼都叫造福病人吖,係咪!